【縱火誤殺】涉與女友爭執後燒衣服釀奪命火 鄰居逃生墮樓亡無業男認誤殺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2/07 13:00

最後更新: 2024/02/07 18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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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與女友爭執後燒衣服釀奪命火,鄰居逃生墮樓亡無業男認誤殺候判。(資料圖片)

39歲無業男與女友於深水埗白田邨單位內起爭執,有鄰居聽到單位傳出男聲稱「燒哂成個白田邨」,兩人離開單位後通知保安單位有煙,最終釀成大火。居於同樓層的34歲鄰居,半身攀出窗吸新鮮空氣時疑失足墮樓身亡。涉案無業男今(7日)於高院承認誤殺及有意圖縱火罪。被告警誡下承認曾用火機點燃衣服,並稱當時喝了3至4罐啤酒致作出荒唐行為。法官不接納被告因酒後不自覺其作為,押後至2月26日判刑。

被告陳光耀(39歲),報稱無業,承認1項誤殺及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。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9月10日,在九龍深水埗白田邨13座誤殺男子李光(譯音),並於同日在13座一單位,無合法辯解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房屋委員會之財產,或罔顧任何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,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。

代表律師求情指,接納案情具加刑因素,被告愚蠢地作出燃點行為,對此深感後悔。代表律師指,被告與女友計劃結婚,事件將令他畢生難以磨滅。

法官聽取求情時表示,不接納被告稱當時因酗酒而不自覺當日的作為,認為即使喝下4至5罐啤酒亦不算是什麼,將以被告知悉其行為作判刑基礎。法官聽取求情後表示需時考慮,還押被告至2月26日判刑。

案情指,被告的鄭姓女友居於白田邨13座12樓一單位,34歲死者與父母及胞弟居於同一樓層。

案發前一晚約9時許,死者母親鎖上鐵閘及開啟木門後睡覺,死者則於房間玩手機。至凌晨1時,死者母親表示臭到燒膠味,死者認為可能是有人吸毒的氣味,母親遂繼續睡覺。

約10分鐘後,死者大叫「火燭,起身呀」,母親看見全屋濃煙密佈,立即關上木門及房間氣窗。死者著家人到露台暫避,並以濕毛巾掩口鼻。其間死者開啟廚房窗疑吸新鮮空氣,其後死者大叫不能呼吸,遂以半個身軀攀出窗,3名家人捉住死者及表示危險。惟死者攀出窗時,向後踢致母親及胞弟跌在地上,父親突然看見死者從窗戶墮下,並發出巨響。

警方及消防到場後拯救被圍困居民,火勢於凌晨3時許被撲滅,死者被發現倒臥於地下不省人事,最後證實死亡。事件中,11名居民須送院,當中包括死者家人,母親須被送往深切治療部。

根據居於鄰近肇事單位的鄰居指,當晚凌晨約1時至2時許,聽到單位傳出爭執聲,有男聲曾稱「燒哂成個白田邨」,並看見被告女友離開單位,不久,單位傳出濃煙。大廈保安於凌晨2時許,曾看見被告及女友離開,兩人通知保安單位有煙後便離去。

被告於同日早上於石硤尾邨住所被捕,警誡下指每周到肇事單位探訪女友3次,兩人關係良好,惟兩人酒後時有爭執。事發當晚,被告稱與女友爭執,當晚他曾喝下3至4罐啤酒,並曾於單位內吸煙,以及用火機點燃衣服。被告稱與女友離開單位時看見有煙,遂於大堂通知保安後離開。被告指相信當時酒後行為荒唐,起火前曾說「你會唔會信我真係會燒咗成個白田邨」。

消防指單位沒有助燃物,專家表示沒有跡象因悶燒或電器引致火警,認為火警可能由明火引起,不排除火警因蓄意而起。法醫指死者從高處墮下,身體多處受傷致死,並發現其肺部吸入濃煙致灼傷及浮腫。另外,房署就大廈設施須花逾20.1萬元維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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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